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儿童耳聋的预防(石家庄中山店)

文章发布时间:2016-7-29   浏览人数:1434

儿童耳聋的预防

耳聋的发病,具有关流行性病学调查资料为重度聋在新生儿的发生率约3-4‰;0-6岁中度聋和轻度聋约占5‰,多由中耳炎引起,并认为婴幼儿中耳炎可能影响其语言的发育。面对这样众多的耳聋患者,除了采取必要的医疗、康复对策外,积极开展新生儿听力筛查,普及、宣传听力保健知识,重视流行性病学调查,开展耳聋遗传咨询,加强医学监护及科学用药,是预防耳聋的关键。

一、     在胎儿期防聋

听力保健的工作在妊娠期就应开始,如在产前期,母体一般不要接受预防注射,腹部不要接受放射性照射,预防母体患病性感染,一旦感染要及时进行治疗。用药时禁用耳毒性药物。

二、     新生儿期耳聋

预防应在围产期就开始,在这一时期不仅可发生器质性听觉中枢神经系统的损害,而且可引起内耳毛细胞损害。尤其是早产引产时外伤或产期的各种原因缺氧、新生儿黄疸极易引起感觉神经性耳聋。因此,对这些疾病早期预防和及时治疗是防治耳聋的重要环节。

三、     小儿期防聋

感染性聋是婴幼儿时期常见多发病,其中以小儿渗出性中耳炎导致的传导性聋及由于腮腺炎、高热等疾病导致的感觉神经性聋较为常见。小儿期耳聋早期多不易发现,特别是感染期经常使用氨基甙类抗生素进行治疗更容易发生耳聋。所以预防感染,科学用药是重要的防聋措施。

四、     保护聋儿的残留听力

听力正常人对注意耳的生理卫生固然中澳,但对聋儿保护器残留听力尤为重要。如噪音可对正常人听力收到损害,对选配助听器后的聋儿也不例外,甚至危害更大,更应注意听力保护。对聋儿残留听力的保护,关键在于选配一台适合的助听器。如果把助听器变成商品化,未经专业人员验配,直接从商店买来就戴,都是不正确的,甚至对佩戴者的残余听力是一种可怕的威胁。实际上助听器并不仅是一只简单的放大器,还设置有音调调节、自动增益控制、削峰控制等功能微调,专业人员可以根据聋儿的听力损失程度及听力图特点,及助听器标配标准进行选配,以至获得较为满意的听力补偿,即使在市场噪音环境下使用也不损坏聋儿的残留听力。

五、     预防药毒性耳聋

对某些疾病的治疗可能要用一些必要的抗生素,尤其氨基甙类抗生素在治疗疾病的同时对内耳有损害。特别在儿童早期症状很不明显,因而难以早期发现。加强医学监护是诊断早期耳聋的重要手段。药毒性耳聋应以预防为主,禁止滥用耳毒性药物。对有家族性中毒史和肾功能障碍的患者,应禁用耳毒性药物。婴幼儿、妊娠期妇女、老年人对耳毒性药物同样敏感,应该禁用,必须使用时也应慎重。在用药过程中,一旦发现中耳症状,如头晕、耳鸣、听力减退、平衡障碍等,应立即停药。此外,对于应用氨基甙类抗生素的病人,较好定期检测血清抗生素水平及听力情况。用8000Hz以上高频纯音,进行听力检测有助于早期发现耳中毒。一旦证实听力减退,可以及时停药,对仍保留8000Hz一下语言频率的患者为时不晚,不影响听声及语言的发展。

 

 

 

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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